敬請注意
侵犯版權會有何懲罰
? 由2001年4月1 日起,將會成為刑事罪行如果你或你公司被發現使用、出售或分銷翻版軟件,你與你公司將可能同時或分別受到民事或刑事制裁。未得版權人許可而發表、
複製、修改、翻譯、發行或出版任何受版權保護的軟件,均可能構成侵犯版權行為。
如果以個人身分發表、複製、修改、翻譯、分銷或出版翻版軟件,作出售或出租之用,一經定罪,最高刑罰為入獄四年
及每件複製品罰款港幣五萬元。
如果以個人或公司身分,製造或擁有任何用作或意圖用作非法複製電腦軟件、軟件使用手冊或有關書籍之設備,以達到交易或業務目的,
一經定罪,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港元及入獄八年。
如果你擁有複製電腦軟件、使用手冊或有關書籍作為交易或業務用途,有意作出任何侵犯版權的行為,
經定罪後最高刑罰為每項複製品罰款港幣五萬元,以及入獄四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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